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公告(惠湾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929-931号)刘梦媛、余丽诗、方周诉深圳市扶你美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庭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7-28 浏览次数:-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
深圳市扶你美业有限责任公司:
本院依法受理刘梦媛(身份证号:410223***********0)、余丽诗(身份证号:500101***********5)、方周(身份证号:431224***********1)诉你(单位)的劳动争议一案(惠湾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929-931号)。因无法采取直接、委托、邮寄、留置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,依据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)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,现本院依法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答辩(举证)通知书、开庭通知书、申请材料副本等仲裁文书,请你(单位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签收,逾期视为送达。本院定于2025年8月29日9:00在本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(地址: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204仲裁庭;联系电话:0752-5562997)。请依法参加仲裁活动,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特此公告。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
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
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