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1998年度全省殡葬管理目标
考核结果的通报
粤府[1999]27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,省府直属有关単位:
根据《广东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》的规定,经省有关部门综合考评,现将1998年度全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深圳、江门、广州、中山、汕头、惠州、佛山等7个市能够采取有力措施,加快殡仪设施建设,大力推行火葬,引导群众文明办丧,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责任书规定考核的标准,总分在90分以上,特予以通报表扬,并对上述7市市长、分管副市长和民政局长予以奖励。
二、茂名、湛江、阳江、云浮、揭阳等5个市未能完成责任书的任务,殡仪设施建设、推行火葬等工作与责任书的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,总分低于60分,特给以通报批评。
殡葬改革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,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。希望受表扬的市再接再厉,继续积极推进殡葬改革,早日完成2000年的殡葬管理目标任务;尚未达到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,查找原因,采取措施,切实加强殡葬管理,推进殡葬改革,确保1999年度殡葬管理目标的实现。
附:1998年度全省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
广东省人民政府
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